发布时间:2020/11/12 15:54:48 作者:王振中 浏览量:5327次浏览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教育厅(教委、教育局),各中央企业:
经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,现将《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(试行).pdf
国家发展改革委
教 育 部
2019年3月28日